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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未涉及负面清单的通航预先飞行计划只需备案!民航局空管办就《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10月15日截止

通航政策 通航圈 2021-05-30
9月17日,民航局空管办印发通知,就《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创新性的引入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民航管制空域为边界制定了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申请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中一共为19项),即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涉及实施通航预先飞行计划审批的情形及其对应的管理部门和管理措施;未涉及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不用审批,只需备案即可。不过,该规定适用的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并包括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的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为落实民航局《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工作方案》及通航监管专项督查督办事项要求,规范并简化通航预先飞行计划审批管理,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空管局会同我办起草了《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1),拟以民航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  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就该规范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zongdiao1@163.com。  附件:1.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规定           2.意见建议反馈表  民航局空管办2020年9月17日


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负责汇总各级通航计划管理部门涉及实施预先飞行计划审批的情形并形成统一的通航计划申请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发布的通航计划申请负面清单为2020年版本 ,一共19项(详见附录1),后续民航局将根据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进程和通用航空发展需求适时更新发布。未涉及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不用审批,只需备案即可。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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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民航局;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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